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事故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同时,对于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一、机动车未购买强制险的影响?
在车主未依法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时候,判令车主直接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承担责任。
机动车未依法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肇事后,车主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直接予以赔偿,限额外再按双方当事人过错承担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交强险扣分罚款多少
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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