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规定
时间:2023-06-11 22:52:50 3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规定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被30-50元每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被工友误伤是工伤么

1、职工在上班时间,被工友误伤,工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中,被工友误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分别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友工作中误伤职工,是职务行为,工友本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对其违章操作酿成事故进行处罚。

2、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但是如果伤害结果与工作脱离了因果关系,劳动部门将会不予认定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虽然有的案件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冲突起因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但有时候矛盾并不必然导致伤害结果发生。这就不会被认定为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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