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取得了权利人的允许,不是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委托代理人的概念
委任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是委托人自己选定的,所以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担任诉讼代理人,他不同于一般的委托代理人,而称为委任代理人。
委托代理不同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而是基于授权形成的代理,因此具有其自己的特点: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自行选定;委托代理权由委托人授予;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取得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为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项权利,对可被委托代为诉讼的人,其范围十分广泛。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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