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不能进行分割。
一、离婚彩礼钱一定要给女方吗
彩礼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但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如果离婚了,陪嫁能拿回吗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嫁妆怎么处理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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