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一、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有什么不同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有:1、范围不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2、效果不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需要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而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消灭,当事人无需再履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终止条件
合同履行的终止条件有:1、当事人双方已全面履行合同;2、合同解除;3、提存;4、混同;5、抵销;6、法院产生判决或仲裁裁决;7、情势变更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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