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合法资金市场的,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被骗人数的广泛性,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点之一。而普通诈骗罪的行为人也可能一次行为诈骗多个被害人。如果行为人以借款为名多次诈骗了众多受害人,但每次诈骗的却是特定个人或单位的钱款,即使受骗人数众多,也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因此,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必须能够证实行为人实施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对未实施此行为的诈骗行为,应认定为普通诈骗行为。
如果个人非法集资超过了10万元,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达5年之久。当然,根据具体情况,如果你还涉及到其他更加严重的案件,量刑将会更加严重。如果对于非法集资有任何疑问,建议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
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区别有哪些
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区如下: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募集资金的目的;
2、不同的行为方式,非法集资是利用欺诈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要求使用欺诈手段;
3、侵犯的对象不同,非法集资主要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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