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一、异地公司要经营项目还要开发分公司吗
并不是异地有项目就必须成立分公司。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的才需要在异地注册分公司,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如果仅仅是在异地有项目,但没有设点经营的,是可以不注册分公司的。
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注册程序和公司注册程序是不是一样
分公司注册程序和公司注册程序是一样的。只是分公司在注册后,不会跟公司一样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人格,分公司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同时,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一般是要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股份是否可以重新分配
分公司股份不可以重新分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既然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其股权自然只能由总公司进行分配,自行是不能分配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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