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权物权化的具体表现。
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续签合同。若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并且出租人没有意见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会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若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如何处理
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房屋,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对新财产所有人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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