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透支怎么定性诈骗罪
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解读如下:此种犯罪形式主要涉及到持有信用卡者以非法占有所拥有之物为目的,超越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操作,同时又经过发卡银行实施两次催收,然而未能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完成还款义务。在此过程中,恶意透支的金额若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被视为数额较大;若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而当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时,便可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此类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持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利息,那么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宣告之前,应当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情况,甚至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然而,如果恶意透支的金额较大,且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利息,并且情节显著轻微,那么也有可能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二、信用卡透支利息和违约金需要支付多少
1.在使用信I卡显有的信用额度进行现金提取以及转账款项时,需按照每天0.05%的比例向银行支付从相关银行帐户记入日期起直至还款当日结束为止的所有透支利息;
2.除了现金提取与转账款项的透支交易以外,有关消费、贷款之类的透支交易均能享有由银行提供的25到56天的免息信贷期限,只要顾客能够在规定期限之前全额偿还债务就无需支付任何透支利息;
3.对于那些不满足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其相应的透支利息将自相关银行账户记入日期起便开始计算收取,且透支利率为每日0.05%,每月还会按照透支期进行复利计费;
4.至于客户账户内的存款则不会产生任何利息收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指的是,罪犯超过了规定的额度进行透支,并且对相关的法律规定置之不理,在银行两次催缴欠款后依然未能及时偿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万元至十万元属于“较大”范畴;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则被归类为“巨大”;而一百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则被视为“特别巨大”。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能够全额偿还利息,那么有可能会减轻其所应承担的刑事处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然而,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情节相对较轻,即便已经偿还了利息,也有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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