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凌晨,交警四大队接到报案,称两名驾驶人宋某和牟某酒后驾车,目前人在滨海派出所,请民警查处。
民警赶到派出所,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酒精含量都达到了40mg/100ml以上。原来,宋某和牟某同桌吃饭喝了点酒,凌晨1时许,宋某驾车拉牟某行驶到南山世纪华府附近,由于行车问题与另一轿车驾驶人王某发生争吵,继而动手,宋某与王某双方被传唤至滨海派出所。牟某看到朋友去了派出所,就将停留在现场的宋某的轿车开到了派出所,牟某本想帮朋友一把,没想到和宋某一同被查出酒驾。
按照规定,宋某和牟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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