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时间:2023-03-20 21:23:20 22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事情,由于借贷双方多为亲戚朋友的关系,往往忽视了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由此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其实,我们常见的借据、欠条都属于民间借贷合同。在合同中,应写明借贷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的交付方式、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以及担保情况等,并由双方签字、捺印。债权人应谨慎保管相关的转账凭证和借据、欠条,并尽量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抵押。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的标准,超过该标准的部分是不被法院支持的。

一、民间借贷利息定为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如下: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借条应该怎么打打借条要注意什么

借条一定要详细细致,格式规范。要保证有标题,正文,落款。详细写明借款双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借款原因,借还款时间,金额,(大写,小写),日期,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

注意事项: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3、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4、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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