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味周黑鸭再不能傍名牌了。昨从(湖北)省高级法院获悉,该院对周黑鸭诉汉味周黑鸭侵权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汉味周黑鸭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30万元。
市中院一审查明,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已注册多年,在国内形成周黑鸭品牌系列食品直营店150多家。该公司发现2009年3月19日成立的湖北汉味周黑鸭公司通过网站发布加盟广告对外招商,授权他人使用汉味周黑鸭字号开办个体经营或分公司经营店,并提供使用汉味周黑鸭店面招牌样稿,样稿的商标外观设计、卡通形象等均与周黑鸭相似。
市中院认为,汉味周黑鸭标识使用的直发小男孩卡通形象,与周黑鸭商标中的卷发小男孩图形的人物主要要素组合后形象整体相似,构成对周黑鸭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有明显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构成对周黑鸭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
一审判决汉味周黑鸭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周黑鸭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立即停止自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带有周黑鸭字样的店面名称或者门面招牌;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等。
宣判后,湖北周黑鸭与汉味周黑鸭均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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