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不是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况
(1)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2)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3)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
(4)在出差地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出差地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其中,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实践中存在过比如员工在出差地下班时间内自行游玩,与好友相聚等过程中发生车祸致死,且其在事故中可能负主要责任等以上情形,这类受害人出差车祸死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亡的。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如果该人员刚好是属于上下班的途中,那么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工伤伤残后果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另外存在交通肇事的还需要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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