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征强拆的投诉方式:
一、行政复议。拆迁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对于错误的强征强拆,可以通过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是自收到强拆决定60日以内,不要错过期限。
二、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后,上一级机关维持强拆决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的时效,是在收到强拆决定六个月之内。
三、上诉、申诉。法院裁决强制拆迁,认为裁决有错误的,可以收到裁决文书后,向上级法院进行上诉和申诉。
四、公安报案。对于开发商或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可以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向公安局报警。有违法犯罪事实公安局不管的,也可以对他们启动复议、复核和诉讼程序。
五、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对于错误的拆迁决定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对相关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六、直接向中央有关部门投诉。中央早有政策规定,不能进行违法强拆。遇到强征强拆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可以拨打中央纪委、监察举报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网站进行网上举报。
被打一巴掌报警有用吗
被打一巴掌报警有用,只打了一巴掌,情节明显轻微,一般公安机关不会拘留行为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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