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的财物价值2万元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可认定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
2、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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