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恋爱期间向女方赠送了礼物、钱财的,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一、恋爱期间的房产分手如何分割
恋爱期间的购房分手后财产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要看出资人是谁,写谁的名字等情况,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一方出资,写对方名字的,看当时的出资方的本意是什么,没谈婚论嫁呢,就是为了讨好对方,那本意就是赠与给对方的,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分手的时候或者以后离婚,不能要求返还钱款或者房屋;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或者是没有指标以及没有贷款资格等被动性原因,写在对方名下,分手时,房归房,钱归钱,也就是房子仍然归对方,但是购房款,可以主张退还。
2.双方共同出资,无论多少,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
3.方出资,写在一个人名下,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二、分手后送女的银饰有必要送女的吗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
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
三、分手后该如何要求对方返还礼物
礼物在双方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情侣间赠送的礼物一般情况下认定为是赠与行为。但是如果赠与的礼物价值较高、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不是在特殊节日赠送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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