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怎样认定效力
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使合权利和义务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当事人约定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权利义务补充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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