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不是自然人专有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因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享有署名权。
一、法人是否具有著作署名权
法人具有著作署名权。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上述规定为《著作权法》对法人作品或其他组织作品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法人作品的构成为: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创作,而不是由该法人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自发进行;
创作思想及表达方式须代表、体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执笔人负责。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类型包括哪些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
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
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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