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股权证的公司股份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没有工商局登记的股权证受法律的保护。只要发放股权证的单位是经过工商局登记的就是有效的。如果该股权单位不能正常通过工商局的年检,或正在被吊销阶段,只能说明该公司有欺诈行为,而投资人的股权证依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股权证的定义
股权证是股东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凭证。
公司股权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住所;
(2)公司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文号及日期;
(3)募集股股权证,应标明区政府授权机关核准募集股份的文号;
(4)股份总数、股份类别、每股金额和股权证代表的股份数;
(5)合作股转让的条件与范围;
(6)募集股认购和转让范围;
(7)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8)股权证编号、签发日期;
(9)合作股股权证,应当标明"合作股"字样;募集股股权证,应当标明"募集股"字样。
股东在股权证上记载的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相一致;未申领身份证的,应与户籍册上的姓名相一致。股权证上应当有董事长签名和公司盖章。
三、权证的基本要素
从权证的设计来看,包括9个要素:
(1)发行人
股本权证的发行人为标的上市公司,而衍生权证的发行人为标的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大股东或券商。在后一种情况下,发行人往往需要将标的证券存放于独立保管人处,作为其履行责任的担保。
(2)看涨和看跌权证
当权证持有人拥有从发行人处购买标的证券的权利时,该权证为看涨权证。反之,当权证持有人拥有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权利时,该权证为看跌权证。认股权证一般指看涨权证。
(3)到期日
到期日是权证持有人可行使认购(或出售)权利的最后日期。该期限过后,权证持有人便不能行使相关权利,权证的价值也变为零。
(4)执行方式
在美式执行方式下,持有人在到期日以前的任何时间内均可行使认购权;而在欧式执行方式下,持有人只有在到期日当天才可行使认购权。
(5)交割方式
交割方式包括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形式,其中,实物交割指投资者行使认股权利时从发行人处购入标的证券,而现金交割指投资者在行使权利时,由发行人向投资者支付市价高于执行价的差额。
(6)认股价(执行价)
认股价是发行人在发行权证时所订下的价格,持证人在行使权利时以此价格向发行人认购标的股票。
(7)权证价格
权证价格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组成。当正股股价(指标的证券市场价格)高于认股价时,内在价值为两者之差;而当正股股价低于认股价时,内在价值为零。但如果权证尚没有到期,正股股价还有机会高于认股价,因此权证仍具有市场价值,这种价值就是时间价值。
(8)认购比率
认购比率是每张权证可认购正股的股数,如认购比率为0.1,就表示每十张权证可认购一股标的股票。
(9)杠杆比率(Leverageratio)
杠杆比率是正股市价与购入一股正股所需权证的市价之比,即:杠杆比率=正股股价/(权证价格÷认购比率)
杠杆比率可用来衡量“以小博大”的放大倍数,杠杆比率越高,投资者盈利率也越高,当然,其可能承担的亏损风险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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