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田某开卡车经过限高杆,站在车斗内的工友被限高杆撞到头部死亡。7月17日,本案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司机田某获刑8个月,缓刑1年。
3月26日下午,田某从叔叔的单位装完水泥后,载着两名工友,驾驶卡车经过怀柔区北房镇的一个加油站。加油站前的道路上,设有一个2.2米的限高杆。
田某说,因为小货车的车厢只有两个座位,但卸车时需要人手,陶某就坐到了车斗内,卡车后头坐人挺正常的,当时老陶说坐后头凉快。在经过限高杆时,田某以为陶某当时坐在车斗内,就没有减速,也没有观察后视镜,径直开了过去。但事实上,陶某当时是站立状态。
之后我听到咣的一声,就赶紧停车了。当时,陶某头部撞到限高杆,已经倒在车斗内陷入昏迷,田某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在经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后,陶某终因脑损伤合并多器官衰竭,抢救无效去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货车车厢不能载客。而田某在驾车时,不仅违法载客,更没有确保行驶安全。同时,经交管部门调查,这条路上的限高杆是镇政府为了防止大车经过损毁路面而私自设立的,并没有经过许可。因此,交管部门认定田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镇政府负次要责任。
案发后,田某和其叔叔一直在积极对陶某进行救治,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在陶某死亡后,田某和镇政府一同赔偿了死者6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田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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