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法院调解书的后果: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可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种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中,只有第四种情况,存在调解书签字生效的问题。
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确认后生效的。这里国家一方面是为了照顾双方的情绪,不因一方处于优势而另一方拒绝执行,也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在日后的执行中也比较有说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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