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破产审判庭是指依法受理和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案件;依法审理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商事案件;负责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工作;对下级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相关法院之间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的协调工作的专门性审判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专业审判庭。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综合审判庭或者不设审判庭。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不设综合业务机构。
全文2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