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每年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员每年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总额,不得低于本县的最低缴费标准。
重度残疾人,本人可不缴费,由省财政按照缴纳所需保险费的最低标准100元全额补贴。中度或轻度残疾人,由本人缴纳保险费最低标准100元的50%后,剩余50%由市县财政按比例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10%,即5元;县财政承担90%,即45元。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保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财政补贴:
参保期间服刑的;
参保人员当年未足额缴纳个人应缴保险费的;
除本条第(一)、(二)款情形外,从参保之日起,因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期间停保、断保,导致缴费期限不足规定年限而补缴的。
我区定于每年1—6月为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请大家按照《缴费通知》要求即日起,持社保卡或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尽量确保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度的缴费。
一、参保
凡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其他社保的城乡居民,均可到当地政府劳动保障服务站按要求申请参加城乡居保。
二、缴费
缴费标准:目前,城乡居保缴费标准有100-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十四个档次。政府对当年按时缴费的参保居民给予一定标准的财政补贴,补贴划入个人账户,逾期未交,政府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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