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判离,判决离婚与提出离婚的次数无关。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后才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可以在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若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三次起诉离婚要间隔多久
第三次起诉离婚要间隔一年半。但是一般情况下第三次不会不判离。如果第三次还是不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第三次起诉离婚不能是判定能否离婚成功的决定因素,而是要看婚姻中是否满足可以起诉离婚的条件,即经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就会判离。
起诉离婚的,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由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开庭审理后,如果法院证实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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