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之间感情纠纷,一般不可以立案;只有犯罪事实方可立案,玩弄感情不属于犯罪范畴。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
一、强奸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1、立案的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立案的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强奸罪立案,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是为了证明有强奸行为的存在,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
二、报案后会自动消案吗
一般报案后案件是不会自动销案的,只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时,案件才会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内快速审查迅速审查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明显轻微的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如果控告人拒绝接受,可以申请复议。刑事立案有两个前提,一、要有犯罪事实;二、犯罪事实发生后,要有相应的责任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在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之后,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此时,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通知后,应当立案刑事。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