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哪些单位反映或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如下单位反映或求助:
1.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4.申请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二、家庭暴力的特征
家庭暴力有如下特征:
1.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2.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三、家暴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家暴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一方存在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若查明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应当认定调解无效,准予离婚。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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