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5)必须是新设计。
律师补充:
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不同于发明专利的初审,不仅包括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也包括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申请人在申请前应提前了解关于其初步审查的实质性和形式要求,按照规范提交申请文件,以提高授权几率,节省审批时间。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为照片,不得将图片和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该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向知识产权局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等材料,从申请日期起大约六个月完成审查,会收到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通知缴纳证书费和年费等,在缴费后大约两个月左右会收到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1、首先应确定法律所规定的保护范围。
2、其次可在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为同类同用途或相似产品进行对比。
3、最后用普通消费者眼光将两种商品的整体要部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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