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可以授权他人代为监护并协助自己照顾子女,以便让子女在监护人监督下接受教育。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可以授权他人代为监护并协助自己照顾子女,以便让子女在监护人监督下接受教育。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
【 子 女 教 育 】 监 护 人 如 何 协 助 子 女 在 监 护 人 监 督 下 接 受 教 育 ?
子女监护人是指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则应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对于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按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的顺序担任,也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如果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另外,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监护人是指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则应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对于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按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的顺序担任,也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如果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另外,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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