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拿回吗
当事人当然享有申诉的权利,因为酒后驾车吊销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范畴,当事人可以依据此种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依照本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诸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表示不满的;
其次,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表示反对的;
再次,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持有异议的;
此外,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的;
同时,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或者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或者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最后,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醉驾被吊销驾照后三个过后能不能进行行政复议
因醉驾被吊销驾照的话,您有权提出行政复议请求。这项吊销驾照的惩罚无疑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您自然享有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复议的权利。倘若您能够确凿地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当时的饮品中并不包含任何酒精,您就有可能成功撤销掉这个决定性的吊销驾照惩罚。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被判定为醉酒驾车者,应当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使其清醒,同时处以拘役和罚金的严惩。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并禁止其在随后五年时间内再次报考机动车驾驶证,而如果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到了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的行为,他们将需要在十年内无法再次获得驾照。
至于被吊销的驾驶证,应当在被吊销期满后再行重新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因醉酒驾驶引发的驾照被撤销事件,通常情况下,相关人员拥有针对此决定进行上诉的权利,这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当自然人或法人认为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其施加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措施、证书变更等决定不合理,或者觉得行政机关在某种程度上侵犯到了自己的正当权益,例如经营自主权、农业承包合同权益、合法财产所有权等方面,或者政府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履行其保护公民利益的责任,亦或是政府没有依法依规征收与发放法定费用等等情形,这些人均可以向主管的行政复议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以寻求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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