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退伍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的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实际情况决定。分2种情况处理。如下: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要分割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那一般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但是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是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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