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合法途径有哪些?
时间:2023-04-02 14:13:14 3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

一、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保证期间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二、有担保公司贷款合同的原件吗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三、借贷担保人承担哪些责任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别如下:

1、采用一般保证方式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贷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理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2、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承担连带责任,即贷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贷款人不仅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贷款,还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返还贷款的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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