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的性质如何
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行使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同时法律规范禁止宅基地从农民手中向城镇居民流转。
二、什么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的其它相关政策
宅基地的其它相关政策如下: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地退出。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买卖还不能跨越两条红线:
一是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来获取利益。
二是不可以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村的农民进城落户的就需要退出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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