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商标犯罪的具体类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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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明确许可授权而在相同种类、相同性质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与该权利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系指未经允许销售已知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之商品的行为;
3.非法制造及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则是专门针对虚拟制造并出售仿制他人已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