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续是指公司处于合法存在连续经营的状态,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注销或者吊销。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其中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其他业务重组后形成相应的企业合称为存续企业。
企业存续未满两年案例
2011年11月5日,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经评估确认的2011年10月31日净资产折股变更为xx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1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42,925,820.61元,折合成股份公司42,925,000股,剩余820.61元记入资本公积。
原因分析
如果股改时有限责任公司是按评估值折股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存续期间自股份有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计算,此案例就是属于这种情形,故视同股份公司新设,未满两年。如果按审计值折股,则自该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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