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出了参保城市,在外地医院需要参保地医院开转诊证明,或者因为急诊就医的,可以回参保地社保局报销费用先自己付现金,再拿医保卡、所有费用收据、诊断书、药方底方、出院小结(外地住院的提供),到参保的社保局报销
一、异地就医应办理哪些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为: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
二、医保卡只能在本地用吗
目前全国或者全省都还没有进行社保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联网,医保卡只限本人在参保县市的医保范围内医院使用,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异地就医需要先个人支付所有费用,保存好所有收据、诊断证明、药方底方,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三、湖北省医保报销规定
(1)参保人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如需住院,需要参保人先预交医疗费用押金,出院结账后多还少补。如果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内。如果是因急诊没有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的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一旦超过时限,其医疗费用应自负。(2)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必须经过医院主治医师同意之后提出转诊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分审核同意后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其中,转诊只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必须先由本人进行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3)出院后,医院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的金额和个人自付的金额,医保报销金额可直接在医院医保结算处直接报销,个人自付部分需由参保人自行结算。(4)参保人员住院后的统筹基金的起付线标准件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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