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著作权登记的效力电视剧著作权登记的效力是具有初步证明的效力,因为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著作权登记机关只审查登记事项的形式,而不是实质,如他人提前发表、使用作品,法院可以直接否定著作权登记人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是自愿登记的,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保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著作权,依照中国与作者原籍国、经常居住地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未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出版的,受本法保护因此,电视剧著作权登记在法律上十分重要,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会有更好的保护作者,避免一些侵权纠纷,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了解法律条文来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全文4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