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过错不可原谅。比如一方存在第三者、婚外情或者严重虐待己方父母等情形,过错方不肯认错,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破罐破摔、甚至变本加厉进行语言反击,使矛盾升级,加剧了双方对抗情绪。再冷静、再理智的人面对这种重大感情波折,也难以平静下来,怨恨和愤怒压倒一切地充满心头,这时出现一个对方的调解代言律师,很可能律师就会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出气筒”。
(2)一方行为不尽人情。感情出现裂痕以后,一方不顾一切地转移财产、不见对方、不接对方电话,为争夺抚养权将孩子藏起来,采取过激方式侦查对方婚外情,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屡屡辱骂殴打对方,为了泄愤不顾场合公开对方少有人知的丑事或者隐私,如此种种,都会将双方矛盾升级,让双方敌对甚至仇恨起来,这些行为无疑会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3)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好朋友所起的负面作用。夫妻双方濒临离婚,父母亲人往往会给双方出各种各样的主意,其主观目的当然也是为了双方着想,只是有些主意太过自私,太过无情,如果相对公平地也为对方想想,为了他们共同的小孩子想想,为了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关系想想,就不会出那些损人不利己的馊主意了。其实为了钱争来争去即使得到了,其实也是失去了,得到了利益,失去了人情,也带来了仇怨。因此建议天下父母亲人及朋友对待夫妻离婚的事尽量献忠言,讲人情,说道理,劝礼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和谐,化解矛盾,对离婚双方都有好处。
一、复婚的原因有哪些
1、为了孩子。
很多夫妻,因为某某方面的原因,觉得婚姻无法继续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可是离婚后,孩子跟父亲或跟母亲,生活过得不理想,孩子也不快乐,很多离婚夫妻,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最后选择复婚。
2、离婚后,一方生活质量差,或贫病交加,出于责任感,最后复婚。
离婚后,双方都无法忘记对方,无法接受别人,更没法新的开始,最终选择复婚。其实这样的夫妻,他们之间根本没达到离婚的程度,可能是一时之气导致离婚的。感情在,复婚是必然的。
3、迫于父母的压力。
有些夫妻离婚了,但是父母这关不好过,父母就认可原来的媳妇或女婿,他们接受不了别人进自己家门。再有,可能他们离婚也不是因为什么原则的问题,考虑孩子问题,方方面面的原因,父母坚决要求他们复婚。
4、离婚后双方各自反省自己在婚姻中的错误和不足,考虑再三,认为他们的婚姻不该走到尽头,应该好好珍惜对方,更应该重新来过。
双方都反复经历第二第三次的婚姻失败,和第二第三个配偶从多方面相比较一下,比出来还是自己的原配最合适自己,最后破镜重圆。
4、因为照顾老人。
婚姻存续期间,婆媳或翁婿之间感情处的很好,离婚后,公婆或岳父母生病没有合适的人照顾,儿媳或女婿会非常担心和牵挂他们,不放心别人来照顾,为了老人的身体,离婚后又选择复婚,令人感动啊!
5、因为财产问题。
有些夫妻离婚时分配了财产,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但是另一方坚持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完之后,就是不给另一方应该拿走的部分,他(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离婚。另一方实在拿不到财产,想想在一起时曾经有过的幸福和快乐,慢慢地就回心转意了,最终把离婚证换成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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