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规定
时间:2023-07-15 08:15:52 3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6996元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企业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区别是什么

企业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区别如下:

1、缴费人群不同,企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一起有固定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机构的人员在缴纳;而灵活就业保险主要是一些没有固定工作、失业或者再就业的人群缴纳;

2、缴费的基数、费率不同;

3、领取标准不同;

4、领取社保退休年龄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需缴费满15年才可以领取,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企业养老保险需要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并且本人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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