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跟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
在房屋拆迁时,如果你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你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你补偿了。
其实,这道理也比较简单,你已经被安置,有住处了,那么就不算有损失了。所以,你当然不能再拿补偿款了。
(二)你跟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
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跟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跟你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
2、你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要是你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那么你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你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一)你先看看满不满足可申请的条件
1、你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拆迁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你看看在不在可申请的期限
你要去申请行政复议,就要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你可以选择的申请方式
按规定,你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你的相关信息,你可以不必担心。
什么是承租人以及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承租人的义务为:
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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