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的调解流程大致为:
1.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3.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4.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相应的数额、履行期限;
5.组织签订调解协议。
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的材料
参加交通调解事先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其他材料。
三、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
构成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点: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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