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妻子有没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一定需要付抚养费。如果女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那么女方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反之,如果女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女方在平时抚养孩子中,已经支出过孩子日常所需费用,所以女方可以不再额外支付孩子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抚养费子女的确定如下: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流程为: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索要抚养费;
2.交到管辖法院,缴纳立案费;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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