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有效。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与份数无关,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程序合法即为有效。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夫妻双方两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起诉离婚应该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一、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就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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