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海区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租金标准:第一档:原廉租房低保家庭(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南海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
(二)南海区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原廉租房、经适房已并入公租房,公租房租金分档计收,我区继续保留原廉租房、经适房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第二档:原廉租房(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南海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
租金标准:第三档:原经济适用房(原经适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南海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
中收入家庭
租金标准:一般公租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2295元或以下、家庭人均总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
(三)在南海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租金标准:租金不高于所入住保障房项目的政府租金指导价。
全文3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