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跑了,如果未经起诉的,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逾期不执行的,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时,如果对方的财产超过欠款的,不能拿走其全部财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五十条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走哪些程序
1、先去申请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会在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反之,要是理由不成立的,就裁定驳回。
3、按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你需要提供下面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加盖公章。要是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就要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你需要注意地是,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这里也要注意,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不是法院法律文书的,还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要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5)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就要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6)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要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7)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就要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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