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英-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507室
三、办理机构
英-德市民政局
四、法律依据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洲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
笫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网上填写申请表格--申请预受理--提交实体材料--受理--审查--做出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民政局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归档。将办理后的材料进行归档。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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