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就可以离婚,跟户口本显示的婚姻状况无关。
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则需要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户口簿上已婚实际未婚怎么办理?
户口簿登记已婚实际未婚,应以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记载(档)案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准。
当事人结婚后,在婚迁户口的前提下,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在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更新该信息。领结婚证的时候,不需要在户口本上改动,结婚证是在民政局领的,户口的更改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处更改。去民政局登记后需要去派出所户籍室合户,合户后户口本上就会有显示。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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