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的具体流程,详情如下所述:
首先,个人应赴现已居住场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展身份证异地申请服务,并详细填写相应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按标准缴纳相关的证件工本费用。
在这过程中,申请更换身份证的个人需要提交已有的居民身份证;
而若申请补办的话,你必须提供的则是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文件。
其次,当异地受理点收到居民身份证更换及补办的申请之后,会立即将相关信息传输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在此期间,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将需要对这些申请进行及时的审核签发。
紧接着,当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接收到经过审核签发过的制证信息后,他们将会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身份证制作以及验证发放环节。
最终,申请人只需凭借领证回执就可前往原先的受理点领取新的身份证件。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异地受理并不涉及额外的制发证周期以及任何额外的收费。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应自公民提出申请的日期起六十天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如有条件允许的地区,他们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减少制发证周期。《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一)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
《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四)规范证件制发程序。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二、换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我国的身份证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身份证到期需要重新办理,那么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只要用旧身份证就可以。如果是在异地更换身份证,必须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居住证或暂住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会按规定及时进行办理。《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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