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要合法应当写明下列内容: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写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上述内容要约定明确;以及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借条怎么写才合法?
通常应该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
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
出借人。姓名全名,且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重名,但身份证号唯一。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数字和大写数字应同时写明,避免串改。
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期限明确,借期也应大写。
管辖法院。建议约定为出借人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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