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这是处理借夫妻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关键。
对法院来说首先要分清双方当事人是否是真离婚,什么情况下离婚,什么原因离婚,平素关系如何等等。判断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要从多方面调查:
1.询问债权人。一般来说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债务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
2.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他们最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且他们一般与债务人无利害关系,提供的信息比较真实,是人民法院判断债务人是否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依靠力量。
3.也可以询问债务人所在单位、邻居、亲友等。
总之,认定债务人是否借假离婚逃避债务要从多方面调查、综合分析。
若认定为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其行为是夫妻双方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债权的无效行为。
一、离婚案件缺席判决存在哪些弊端?
1、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难
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难以判断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离婚的目的识别难
缺席判决,特别是公告送达而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对解除一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为一些当事人为达到借假离婚而规避法律的目的,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重视:有的夫妻为逃避债务,一方外出,另一方则慌称其下落不明而提出离婚;有的夫妻为规避计划生育,在女方怀孕外出躲避后,男方以女方下落不明为由提出离婚,致使离婚是假,规避法律是真。
3、子女抚养问题处理难
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时,对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若判决由原告抚养,而被告又下落不明,对原告来说是不轻的负担,且对原告不公平;若判决由被告抚养,而其又下落不明,这等于一纸空文,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处于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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