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受理强拆职务犯罪?
法院将受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阻碍经济和科学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它一直受到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论文很多,包括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在征地拆迁领域对临时工职务犯罪的探讨却很少。临时工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具有不同于正式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征。此外,目前临时工职务犯罪的情况也越来越频繁。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探讨。以下是结合2008年以来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征地拆迁领域临时工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原因及预防措施进行初步探讨。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现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国家有关公共事务的规章制度,应当依照刑法予以处罚,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所享有的权利和民主权利。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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